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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职业学院安全事故应急预案

为有效规范和处理突发事故,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院财产的安全,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,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》(国务院令第302号)、教育部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,按照建设“大临沂、新临沂”和“平安临沂”的目标要求,充分认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,始终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努力将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,维护学院的安全和稳定,确保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。

二、应急处理预案范围

本预案所称的安全事故,是指发生在学院内或学院组织的师生活动中发生的交通事故、火灾事故、危房倒塌事故、食物中毒事故、溺水事故、通道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、触电事故、伤害事故、治安刑事案件及涉及师生生命、学院财产安全的事故。

三、安全事故处理指挥机构及职责

1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

总 指 挥:张金祥

副总指挥:刘希忠 李吉宝

成 员:邹庆法 尤洪举 张献忠 谢宗强 唐仪省

潘宝安 赵儒林 刘明远 张传亮 邹桂良

程运申 王茂坤 杜树识 张洪忠 牛思群

朱永君 张瑞军 夏纪恺 宁良强 魏晓颖

丁付斗 张星云 张运良 李 涛 刘志伟

林 迪 李凤祥

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:办公室主任由李凤祥同志担任,办公室成员由各处室、系部分管安全工作人员组成,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安全工作

2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能:

(1)迅速及时地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。

(2)发布应急救援令、信号,迅速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抢救工作,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。

(3)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,迅速开展现场安全保卫,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,维护学院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治安。

(4)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导和人员疏散工作,不准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。

(5)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求援。

(6)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。

(7)做好伤亡师生及家属的善后、安抚工作。

(8)适时发布公告,将事故的原因、责任及处理意见进行公布。

四、现场处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能

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,组成现场指挥部:

现场指挥长:由总指挥指派副总指挥担任。

常务副指挥长:由事故发生处室、系部负责人担任。

成员:由相关处室、系部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担任。

现场指挥部,下设警戒维护组、紧急抢动组、信息联络组、后勤保障组、善后处理组、预备机动组。

现场指挥部的职能:

(1)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发生的形势及救援情况,提出处理意见,执行总指挥的命令,指挥现场处理。

(2)抢救伤员,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险情蔓延、扩大。

(3)调配现场处置力量及救护装备物资。

(4)具体负责善后工作。

五、事故现场应急处理分工及专项小组职责

1、为了对安全事故开展科学的、有针对性的处理,根据不同事故类别,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指挥部的决定,指令相关处室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。

(1)交通安全事故由办公室负责人处理,根据事故的性质、情节、涉及人员等情况,学生处、组织部、系部等相关处室配合。学生溺水事故、触电事故、伤害事故、治安刑事案件等由学生处及系部负责处理,设备管理处、安保处等相关处室配合。干部、教师在学院内的伤害事故、治安刑事案件等事故由组织部负责处理,安保处等相关处室配合。

(2)危房倒塌事故、楼梯拥挤造成的事故、火灾事故、重大财务失窃事故、食物中毒事故由设备管理处负责处理,根据事故性质情节、涉及人员等情况由安保处等相关处室配合。

(3)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由学生处、团委及系部负责实施。

(4)干部、教师违规违纪事件由纪委负责处理。

(5)网络安全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处理。

(6)考试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教务处负责处理,办公室、学生处、开放教育中心、社会化培训中心等相关处室配合。

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,指挥部可随时令有关处室协同参与处理。

2、事故现场应急处理专项小组分工及职责

警戒维护组: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处室、系部和相关处室、系部有关人员组成,主动配合做好现场保护、危险区人员撤离、维护现场秩序、劝说围观群众离开事发现场等。

信息联络组: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处室和相关处室有关人员组成,保持与上级及相关部门的联系,保持信息畅通,及时、准确地向上级汇报事态发展的情况,向相关部门通报有关信息,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发出紧急救援。

后勤保障组:由指挥部指令有关人员组成,负责现场施救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的食宿安排,组织救援物资,协助救援工作。

善后处理组:由指挥部指令事故发生处室的有关人员组成,做好劝解、安抚、慰问工作,消除不稳定因素。

预备机动组:由指挥部临时确定,随时听候总指挥的调动、使用。

六、安全事故的报告

安全事故发生后,各处室、系部要在第一时间以最快捷的方式,在向110、119报警和通知120医疗救护的同时,应立即将事故时间、地点、类别、简要情况等事故有关信息报学院办公室,由安保处立即向总指挥汇报,总指挥向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后并报上级有关部门。

安保处电话:2872217

接到报告后,学院立即组成安全事故处理指挥部,迅速调集力量组织施救,并在24小时内写出报告,由信息联络负责人报送上级主管部门,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:

1、事故发生时间、地点及类别;

2、事故简要经历、伤亡人数、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;

3、事故发生的原因、性质的初步判断;

4、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况。

七、安全事故处理的程序

1、由指挥部指派现场指挥长组织现场机构指挥;

2、根据事故情况,迅速调集力量建立现场抢险救治工作组织;

3、迅速开展抢险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;

4、做好情况通报;

5、开展事故调查。



办公室电话:0539-2872000     邮编:276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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